讲座回顾 | 华东政法大学陈金钊教授讲座“法律方法及其体系探究”顺利举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4-29浏览次数:127

2023年4月26日晚,“上海财经大学法学讲坛”第91讲在法学院116会议室举行。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执行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陈金钊教授以“法律方法及其体系探究”为题,与法学院师生进行交流。讲座由法学院郝振江教授主持,黄泽敏副教授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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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开始前,郝振江教授代表beplay全站 向陈金钊教授本次来访表示欢迎,同时对陈教授研究法律方法论的经历和成果进行简要介绍,讲座在师生们的期待中正式开始。

陈教授从以下三方面分别展开介绍:

首先,陈教授着重介绍法律方法的核心是研究法律思维规则。法律方法是研究如何把一般的法律转化成判决,其研究重点不在于过程,而在于通过对过程的揭示,研究出简约的法律思维规则。接下来,陈教授通过一次授课经历向同学们介绍法律思维规则的重要性,认为思维规则有指引思维和评判思维之对错两大重要功能。

其次,陈教授认为法律方法是法律应用的方法。法律方法是指法律思维规则,法律思维则是像律师那样思考。具体来说,法律思维就是据法思考,其核心是合法性。随后,他列举今日说法中“大货车的愤怒”这个案例详细阐明据法思考中的“法”不单纯是法律规定,还包括法律条款、法律思维规则以及法律价值。

最后,陈教授介绍法律方法体系的具体内容。世界范围内对于法律方法体系的构建有不同的表现方式,比如日本有法学家认为:法律解释涵盖所有的法律方法,而法律论证是法律解释的一种。而陈教授认为法律方法体系包括法律发现、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律论证、法律辩证和法律修辞六大内容。其中,最基础的方法是法律发现,而最常用的方法是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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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动阶段,黄泽敏副教授认为陈教授法律方法论的体系架构非常有意义且深有感触,并与陈教授探讨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在法律适用中如何呈现这一问题。在自由讨论环节,陈教授与在座同学进行亲切热烈的交流,详细解答同学提出的习惯能不能在被法官发现法时成为法源以及该如何定性的问题等。

最后,郝振江教授对陈教授的精彩讲演、黄泽敏副教授的参与讨论以及同学们对讲座的积极参加表示感谢。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下帷幕。


供稿人 | 刘晶

供图人 | 常添

审阅人 | 黄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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