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beplay全站 徐键副教授在《法学研究》2020年第6期发表题为《功能主义视域下的行政协议》的论文。全文2万余字,详细探讨了行政协议的功能、行政协议的类型化及行政协议的识别等问题。
行政协议是在晚近引入公共行政的手段或者工具,并在各国的理论、制度及实践中获得广泛认可。行政机关通过行政协议履行行政职责,在我国的制度及实践中亦得到不同程度的认可。2014年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则在制定法层面上确认了作为行政诉讼裁判对象的行政协议。不过,纵观《行政诉讼法》修改以来的司法解释及裁判见解,人们可以明显地感受到,行政协议的涵义及范围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在公益维护与限权需要的行政法理念支配下,对行政协议的认识表现出了某种强烈的扩张性冲动。但是,将一些未能透过固有性质证立其特殊性的合同,都纳入行政协议之中,不仅造成行政协议观念的肥大,且掏空或弱化行政协议观念的逻辑和融贯性,衍生理论层面的问题。
为此,有必要重新检视公共行政引入行政协议的功能目的。在此基础上,结合功能目的的讨论,对行政协议进行类型化,并按照不同类型的行政协议形成具有相对确定性的行政协议识别规则和方法。在行政协议的认知上,人们必须避免以“公法要素的介入”、“公共利益的维护”或者“诉讼便利”等为由,通过行政协议这一“威权色彩缓和化的行为形式”,为扩张行政所能作用的领域作正当化的论述,进而实现对原本业已摆脱高权行政作用的行政私法活动领域的“再行政化”。
这是徐键副教授2012年以来第三篇发表在《法学研究》上的重要学术论文,代表了上海财经大学法学学者的学术状态与学术潜力。在此,我们向徐键副教授表示衷心的祝贺,期待徐键副教授在未来取得更多骄人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