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5日晚,由beplay全站 主办的“数字经济法治系列讲座第一讲”在二教101教室成功举办,讲座吸引到近百余名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前来参加,反响热烈。本次讲座主题为“人工智能法的理论体系与核心议题”,由同济大学法学院陈吉栋副教授主讲,beplay全站 袁波老师主持。beplay全站 刘洋副教授、吴清卿老师参加与谈。
讲座伊始,陈老师便用形象的比喻、生动的语言就“何为人工智能技术”进行了引入。他指出人工智能技术主要由三大要素构成:数据、算法、算力。基于上述三大要素的组合,人工智能可理解为:输入数据,训练算法,利用算力,输出结果。
紧接着,陈老师依托技术与法律的关系,引导大家对人工智能及人工智能法的本质进行思考。他提出事物的表象会不断发生变化,面对人工智能这一新兴技术,我们应不断面对事情“本身”,去探求事物的本来面目,而不应被概念分歧所宰制。特别是,研究人工智能,不是观察人工智能本身,而需探究人工智能背后的权利义务关系。
最后,陈老师就人工智能的分析框架进行了梳理与讲解。他认为,对人工智能的讨论应围绕架构、表层、底层三方面展开。其中,在表层维度,应关注人工智能法下的主体、法律行为、民事权利、基本原则、民事责任。他强调,理解法律的前提是对技术的理解。随着科技的发展,不断涌现出数字身份、区块链、智能合约等新事物、新概念,法律人应积极了解技术的底层逻辑,明确潜在风险,促成利益共同体间的沟通交流,以设计出更加完善的规制机制,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
在与谈环节,老师们从各自的研究方向分享了自己对人工智能法的理解。
刘洋副教授表示,人工智能法是技术应用的结果,应回归底层研究范式,从“数据”“平台”“算法”“场景”四个议题对人工智能加以分析。同时,人工智能所带来的挑战并未溢出传统的康德哲学观念,我们依然可以对传统部门法加以解释并适用。最后,他指出太阳底下无新事,法律人应保持乐观开放的心态,及时掌握新概念,学习新技术,真正做到与时俱进。
吴清卿老师则从技术、伦理、法律三个关键词出发对讲座进行了总结。她指出,法律人应当对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秉持审慎态度,学会对日常看似合理的表象进行反思,保持怀疑,学会质疑。
在互动提问环节,同学们积极举手提问,陈吉栋副教授对大家所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详细解答和说明。
最后,袁波老师对本场讲座进行了总结,他指出此次讲座内涵丰富,既有理论阐释,又有案例剖析,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启发性,对陈吉栋副教授的精彩演讲和大家的积极参与表示衷心的感谢。
供稿 |华婧倩 王佳怡
供图 |王佳怡
审阅|袁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