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审判实务与法学理论的良性互动,本学期学院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设了《涉外法治司法实务》课程,以培养“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2月29日下午,就本课程举办了简短的开课仪式。首先,法学院副院长郝振江教授对浦东法院政治部严剑漪副主任、自由贸易区法庭副庭长徐劲草法官及政治部干部吴大伟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同时感谢浦东法院及各位授课法官对本课程的大力支持。严剑漪副主任简要介绍了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团队和本课程的精心设计安排,并寄语同学们作为一个法律共同体能够在同一架马车上越走越远。
第一次课程由浦东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副庭长徐劲草法官讲授。徐法官讲授了涉外商事纠纷的现状以及特点、涉外商事纠纷多元解决的实践、涉外案件审判的步骤以及涉外商事纠纷解决的理念更新,让同学们对涉外法治司法实务有了全面的了解。
3月7日,万浩法官助理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为核心,展示了大量的相关案例并讲述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条件、该公约下一般原则的适用思路及合同宣告无效的处理,并对“一带一路”视野下国际货物销售规则进行了展望。
3月14日,沈佳琳法官助理围绕《蒙特利尔公约》进行了精彩的授课。她首先介绍了公约的诞生背景、适用范围、主要内容以及公约在我国的司法实践情况,后通过案例进行说法——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确定,还专题讨论了《蒙特利尔公约》第35条中“期间”性质的认定,为同学们带来了一节生动又精彩的课程。
3月21日,包鸿举法官以“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司法审查规则”为主题,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为材料,详细介绍了涉外仲裁协议的识别、准据法的认定规则以及司法审查范围,还进一步讲解了中国法作为准据法时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司法审查,并对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司法审查案件进行了类型化的分析。
4月11日,全体同学前往浦东法院旁听庭审。此次庭审由秦男法官担任审判员,主要围绕租赁合同纠纷展开。庭审结束后,秦男法官和同学们对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庭审表现进行了讲与评,并展开了深入的交流。
4月18日,黄朱红法官以著名的“比尔盖茨与梅林达信托”案为切入口讲述了中美信托法比较研究情况,涉及信托的基本制度、外国法查明的路径、信托的基本法律构造要素,最后对中美的信托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使同学们对中美两国的信托法制度有了更加全面深刻的学习。
4月25日,孙猛法官以“中德比较视角下的金融借款合同实务问题”为题,首先以欠债殴伤案引出对金融借款合同的介绍,后通过案例对比的方式讲述了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的区别,还通过视频展示的方式阐释了中国目前的银行系统,揭示了金融消费者面临的问题,还带领同学学习了逾期利息和罚息的计算,最后通过德国的判决书讲解了关于利率对冲费和利率上限费条款的效力,整堂课程的内容精彩纷呈,且让同学学习了很多非常实用的技巧。
5月9日,丁祎法官主要介绍了涉外资金融机构业务纠纷中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他首先以一则新闻报道作为引言引发同学们的思考,后详细介绍了涉外资金融机构业务的历史进程和易引发的具体问题,进而阐述了法律对金融消费者进行倾斜保护的必要性,还介绍了金融消费者的范围及其主要权利,最后围绕十个典型案例对涉外资金融机构业务纠纷中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践进行了深入学习。
5月16日,进行了模拟法庭活动。由孙猛法官、丁祎法官和黄朱红法官共同选择的车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作为案情模板,让同学们分别扮演审判员、律师、当事人、证人等各种角色,以深入了解真实庭审情况。法官们分别对同学们的表现进行了点评。此次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授课模式使大家收获颇丰。
5月23日,桑清圆法官首先通过两段音乐的对比引出本次课的主题为中外比较视角下的中国著作权法司法实践。她介绍了知识产权作为私权的特性、著作权的国际条约、我国著作权法的法定作品类型,并进一步通过大量作品的展示对比揭示了作品须具备的“独创性”要求,还着眼于《美国版权法》并对其中的制度进行了详尽的介绍。同学们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下收获了许多实用的法律知识。
5月30日,白艳利法官以“涉外刑事疑难案件裁判方法·电信网络诈骗”为题,为同学们讲解了涉外刑事案件的裁判要点、国籍的认定难点及规则、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理要点并对涉外电信网络诈骗疑案进行解析,给同学们展示了丰富且典型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使同学们在学习知识的同时还提高了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
至此,本学期《涉外法治司法实务》课程已全部结束。
衷心感谢浦东法院的精心组织,也感谢各位法官为本课程付出的辛苦努力。
供稿|章悦
供图|章悦
审阅|郝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