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0日上午,beplay全站 海外法律论坛第21讲——由德国图宾根大学法学院教授托马斯·芬克瑙尔(Prof. Dr. Thomas Finkenauer)主讲的《交易基础制度的法典化——一个成功史?》专题讲座,在beplay全站116会议室举办。讲座由法学院叶名怡教授主持,南京大学法学院冯洁语副教授翻译,中南财经政法政法大学李昊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专职科研员叶周侠、beplay全站 沈小军副教授、刘洋副教授、马强伟老师参与研讨,法学院师生及诸多校外学生、法律工作者参加本次讲座。
beplay全站 副院长朱晓喆教授代表法学院对托马斯·芬克瑙尔教授的到来表示了热烈欢迎,并代表学院向其赠送了礼物。叶名怡教授向与会人简要介绍了托马斯·芬克瑙尔教授的学术背景及代表作品。
托马斯·芬克瑙尔教授围绕德国民法典第157条补充解释和第242条诚信原则之间的关系为中心,展开了以交易基础理论的法典化为主题的精彩演讲。他从德国法学家伯恩哈德·温德沙伊德的条件理论讲起,它被认为是交易基础理论的起源,并指出交易基础理论的产生是因为“立法者的不作为”,致使法院不得不替代立法者用德国民法典第242条解决本应该由立法解决的问题。但令人吃惊的是,法院并没有采用德国民法典中已有的漏洞填补的方式——补充解释,而是寻求了一个一般性的可以对合同进行重新评估的工具——交易基础理论,但也因此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在社会发展的某一时期,甚至出现了“以公共利益之名行合同控制之实”的不良后果,而此种后果已远超法院管辖之“界限”。
回顾100年以来德国面临的几次重大社会性危机,托马斯·芬克瑙尔教授指出,应对社会性危机是整个社会的任务,只有国家的立法措施才能有效的均衡各种负担以应对危机,而法官在当事人之间所作出的判决往往欠缺全局观,故情势变更的救济只能是辅助性的。在系统性危机下,不应赋予司法机关司法权调整合同以符合公共利益。
接下来,托马斯·芬克瑙尔教授详细对比了合同效力理论和法律效力理论、主观交易基础理论和客观交易基础理论,从而引出补充解释和交易基础制度之存在流动性,并由此引出一个争议极大的问题:在社会性危机来临时,是否有一种规则使得风险能像正常风险般转移,德国民法典第313条中的“不可期待当事人继续履行”的标准是否为一个好得标准呢?他给出四点建议:第一,禁止考虑共同利益。第二,禁止考虑交易以外的因素。第三,可以考虑交易内在的某些因素。第四,应当考虑法律后果。
提问环节,李昊教授、沈小军副教授、刘洋副教授分别就情势变更中的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罗马法中的交易基础丧失制度和情势变更中解除与变更孰先孰后等问题进行了发问,托马斯·芬克瑙尔教授对此一一给予了认真且详细的解答。
至此,讲座在师生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供稿|林俊州
供图|江著杰
审阅|叶名怡 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