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2日上午,检察理论与实践讲座课程第四讲在武东路校区第三教学楼举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助理检察员秦新承为08级法律硕士班的同学们带来了三个小时的精彩讲座。
秦检察员的讲座题目为《侦查监督制度》。讲座具体内容如下:一、侦查监督的概述。这一节主要阐述了侦查监督与侦查活动监督的区别、介绍了侦查监督的范围以及其效力;二、刑事立案监督。这一节主要介绍了刑事立案监督的主体和对象,阐释了关于刑事立案监督内容的各种观点、并结合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三、侦查活动监督。这一节详细分析了侦查活动监督的特征、依据和性质、阐述了侦查活动监督的主要内容、实现侦查活动监督的各种途径、结合案例探讨了实践中纠正违法的方法、主要从适用范围的角度分析了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意见和检察公函的不同。四、审查逮捕。这一节主要介绍了审查逮捕权的归属、结合案例详细剖析了审查逮捕的标准以及特殊逮捕的条件。五、结合案例探讨了检察机关如何对刑讯逼供实行有效监督的问题、简要分析了错误逮捕的刑事赔偿问题。秦检察员对上述内容结合实践的介绍、分析,让同学们对侦查监督制度有了更加清晰、具体的认识,同时也激起了同学们对很多问题的思考,同学们积极提问,与秦检察员做了更深层次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