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2013年第5期登载了我校副校长周仲飞教授的学术论文——《全球金融法的诞生》。
文章指出:全球金融业长期以来由作为国际软法的国际金融监管标准而非国际公约予以规范,但多次金融危机反映了不完善的全球金融治理下产生的国际金融监管标准难以预防金融危机的发生。2008年后,随着以20国集团首脑峰会为核心的全球金融治理的重构,首脑峰会承认的国际金融监管标准具有了作为法所需要的国家意志性、正当性和强制性,这些国际金融监管标准也成为了全球金融法。该论文系周仲飞教授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国际金融中心法制环境研究》(2011年立项)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许旭荣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