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8日下午13点30分,法学院第五期学术沙龙第五次活动于法学院临时办公楼407教师办公室举行。本次沙龙由我院刘水林教授主讲:《论“规制行政法”的范式革命》。
刘水林教授认为,规制行政是特定法律授权设立专门的规制机关,针对特定领域中具有强社会公共性的私人行为的规制活动。规制行政法,即有关规制行政的法,是行政法的新类型。法范式意指法学者共同体从事法学研究所共同遵循的理论和方法。主要体现在由社会问题和主流社会观念所界定的法的价值目标、规范的内容和实现方式三个方面。规制行政法的范式革命主要体现在:价值目标——从私益保护到公益保护。规范内容——从防止行政权滥用到激励和约束行政权合理运用。实现方式——从以事后对抗式的司法救济为主到以事前协商合作式的预防治理为主。
本次沙龙由葛伟军副教授主持,共有师生20余人参加,经过充分讨论,沙龙顺利结束。(陈洪杰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