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生态文明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30浏览次数:1557


11月23日,由宁波大学法学院和上海财经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第一届“生态文明法治论坛”在宁波成功举行。来自上海、浙江、江苏、湖北、湖南等省市的嘉宾和代表40余人参加了此次论坛。开幕式由宁波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方晓春主持,宁波大学副校长徐铁峰教授致欢迎词。

论坛议题涉及公众共用物的良法善治、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环境知情权及其法律保护、排污权交易制度、环境监督员制度、国家环境给付义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公开、中德水体污染的私法与公法责任比较、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立法、环保垂直管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等多个重要而前沿的领域。专家学者在发布研究成果的同时,就感兴趣的议题展开深入热烈的讨论。与会代表普遍认为,本次论坛规模适中,议程紧凑,多学校和多学科参与,内容广泛,信息量大,报告质量高,青年学者成长迅速,令人欣喜。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上海财经大学全职特聘教授蔡守秋先生与会致辞并发表“公众共用物的良法善治”主题演讲,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全职特聘教授、上海财经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树义先生与会致辞并发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主题演讲,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兼法学院院长郑少华教授与会致辞并发表“环境监督员制度”主题演讲,beplay全站 副院长马洪教授发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实现机制”主题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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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守秋教授作主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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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树义教授作主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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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少华教授作主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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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洪教授作主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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