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云南省法学会、云南大学和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中国东南亚南亚法律合作磋商会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法律研讨会”于2014年12月20日至22日在云南腾冲举行。来自财政部、外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各高校法学院代表以及柬埔寨、印度、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泰国和越南等国的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主任谷昭民主持,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等致辞。会议分为两个专题,第一专题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法律合作,包括亚洲金融法律合作问题研究、伊斯兰金融体系和银行资本运作法律前沿问题。第二专题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法律问题研究,包括基础设施及互联互通法律问题研究和经济合作法律问题研究。
法学院郑少华教授在第一专题研讨中做了“亚洲金融法律合作的条件、途径和愿景”的主旨发言。他指出,亚洲金融法律合作的前提是亚洲经贸往来频繁和互联互通时代开启、亚洲共同意识的形成推动亚洲商业文明与文化的形成;亚洲金融法律合作的途径包括“丝路基金”、基础设施银行等组织,还包括推动与周边国家自贸区战略,推进亚洲法律外交等;亚洲金融法律合作的愿景是形成亚洲共同体,而实现这一目标要分步骤推进,其推进者不能局限于政府。就法律层面而言,最终要形成亚洲法中的组成部分即亚洲金融法,因为金融合作的基础在于法律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