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代码: 035102
所属院系:法学院
一、培养目标
以法学学科的优势项目为基础,依托及整合学校居国内领先水平的经济、管 理学科的丰厚资源 ,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 、高 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2、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3、能综合运用法律和与市场经济运行相关的规则,具有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和管理工作的能力。
4、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培养对象
通过全国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我校 复试选拔录取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三、学制
学制为全日制两年。
四、培养工作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总学分必须修满58学分。其中学位公共课设两门课程5学分;学位基础课设四门课程8学分;专业必修课设七门课程15学分;专业选修课至少选囚门课程修满8学分。实践教学环节设六门课程共17学分。具体课程参见附表。 实习安排在第三学期和第四学期。
五、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为5学分。学生须在第三学期中期提交选题报告及撰写计划,第四学期参加论文答辩。
论文选题应当体现实践性,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着眼于实际问题、面向法律实务,反映出自己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问题的 能力。
论文的正文应达到 25000 字以上。
六、培养方式
课堂教学为培养学生的主要方式,同时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重视培养学生 理论联系实际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整个学习过程采取导师制。导师将引导学生完成整个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学习 和研究任务,并着重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写作。
七、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的学分且各课程考试合格者可参加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硕士研究生 普通研究生 J.M中心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