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法学专业列入国家专业综合改革示范点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11浏览次数:400



教育部日前下发《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2013年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13】2号),批准46所高校实施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90个专业综合改革示范点,其中法学专业共建设21个示范点。我校法学专业被列入专业综合改革示范点。这是我校法学专业继获得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以及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后,又获得的一个国家级教学项目。
我校法学专业将围绕项目建设目标,在教学团队建设、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采取系列措施,促进我校法学专业综合改革和人才培养迈上新的台阶。(梁妮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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