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法学院学生参与第二课堂的激励办法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6-26浏览次数:664

为丰富拓展法学院学生的第二课堂实践活动,激励法学院学生积极参加相关活动,特制订本激励办法。

一、激励项目

法学院第二课堂实践包括但不限于:法学院中英文辩论队、民生法律热线、法律职业见习夏令营等项目,其中法律职业见习夏令营是指由学院组织的本科暑期见习项目。

二、辩论赛激励措施

中英文辩论队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辩论队指导老师进行选拔后确定,由各辩论队指导老师每学期按照学生表现给予打分:

A档:加0.3分/每支辩论队,要求每学期参加该支辩论队训练达85%以上;

B档:加0.8分/每赛事,为入围辩论赛者(辩论赛包括:JESSUP,理律杯,贸仲杯,环境法模拟法庭,……,下同)

C档:加1.2分/每赛事,为参加辩论赛上场比赛者。

学生参加同一辩论赛事的,上述A、B、C三档加分按高分计、不能兼得。但学生参加不同辩论赛事的加分可以兼得。

以上加分的考核认定由辩论队指导老师每学期末予以确定,交学生办备用。

财大校级辩论赛(包括但不限于:新生辩论赛、研究生辩论赛、三校辩论赛等)按上述加分的50%计算。

若参加辩论赛获奖的,则依据学校综合测评的相关规定,按照获奖级别另行加分。

辩论队主力队员,在学院直研及考研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教师激励:担任各辩论队常规指导教师,每年指导80小时以上的,折抵当年工作量45课时;担任赛前及赛时培训及指导的,折抵当年工作量30课时。辩论赛荣获一等奖的,折抵工作量翻倍计算。

教师考核:查阅指导及培训的工作日志。

三、民生法律热线

民生法律热线包括上海消费者保护热线、上海劳动法热线,上海环境法热线,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须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的培训,按照学院《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管理制度》要求完成热线接听、案例记录和归档等工作的,值班每满1天(可以半天累计),加0.1分,每学期限分1分。

由学生办每学期进行考核。

三、法律职业见习夏令营

法律职业见习夏令营按学院教学规定在大二暑假开展,面向全体大二学生,见习为期一个月,见习期间事假不得超过2次,否则视为退出见习。学生按照见习单位及学院要求完成见习工作,且按时提交个人总结。

教师激励:担任学生见习指导教师的,学院给予相应的交通、通讯等补贴。

四、其他

2014级本科生按照《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实践教育类)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转换为相应学分的办法,学院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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