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慧
本报讯 昨日,由beplay全站 和《法学》杂志社联合主办的第一届自由贸易法治论坛暨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法治保障研讨会召开。与会专家呼吁全国人大尽快就自贸区基本规范立法或授权立法,以给自贸区提供法律依据,避免运作中将面临的诸多法律问题,同时建议应成立自贸区的专门审判机关。
会议围绕上海自贸区法律监管、外资安全审查、司法改革、离岸贸易、金融创新、外资准入、人员流动和税收等几大议题展开了讨论,为自贸区的诸多重要问题提供了法律视角和政策建议。
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顾功耘教授表示,目前自贸区的运作仅仅依靠《自贸区管理办法》 是不够的,正式运作中面临着诸多的法律问题,还需要全国人大立法或授权立法来对自贸区的基本规范予以规定。
有与会专家表示,先立法后社区是许多国家自由贸易区成功发展的经验。在我国,具有自贸区部分特征的保税区立法主要遵循“政策前导、先行先试、经验总结”的思路,因此在立法体系上“缺乏全国统一立法、依赖地方性和部门性立法”的特征。为避免重蹈覆辙,自贸区更应加快以法律制度构建为核心的软环境建设。
上海财经大学宋晓燕教授认为,《自贸区管理办法》 中对安全审查问题的规范仍有诸多疑问,安全审查范围、审查程序、管委会审查人员的构成等问题都未涉及。她建议细化这一规定,在国家安全标准上要具有覆盖性和模糊化,但也要建立监督机制以免审查职权的滥用。
beplay全站 院院长郑少华则提出,应该成立上海自贸区法院,或者浦东新区法院自贸区分院。他说这将有利于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使案件裁决精品化,有利于新型案件的及时裁决,并总结经验提供立法机关汲取。同时,法院或分院可以根据案件性质进行封停处理,有利于案件的专门化处理。
此外,也有专家提出,目前自贸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条例停止三年的规定不应包括前期对环评审查的暂停。
据悉,“自由贸易法治论坛”将持续就自由贸易的法治问题进行观察,将每年举办一次。
(来源:上海法治报 2013年10月28日 第A01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