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樊健
专 业:商法、金融法
职 称: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办公地址:法学楼412室
电子邮件:polofan1983@163.com
教育背景:
2002.9-2006.6 beplay全站 法学学士
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
2006.9-2009.6 中国政法大学 民商法学硕士
2009.9-2013.6 清华大学法学院 商法学博士
日本国立东北大学法学研究科 法学博士
工作经历:
2014年1月-至今 beplay全站 任教
开设课程
本 科: 公司法、证券法、信托法、金融法
研究生:证券法专题、信托法专题、公司法专题
学术成果
一、学术论文
2022年,樊健:《检察机关提起证券民事公益诉讼的功能定位及其实现路径——兼论与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之差异》,载《证券法律评论》(2022年卷),并获得2022年证券法研究会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2022年,樊健:《我国证券虚假陈述被揭露规定的反思:以公告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为中心》,载《经贸法律评论》2022年第3期。
2022年,樊健:《禁止操纵证券市场的法理基础:法律与金融的分析》,载《财经法学》2022年第3期。
2021年,樊健:《证券虚假陈述重大性要件的再厘清:基于司法实践的批判性思考》,载《深圳社会科学》2021年第6期。
2021年,樊健、朱锐:《科创板上市公司双层股权结构中的日落条款》,载《财经法学》2021年第3期,并获得2021年证券法研究会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2020年, “论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行使否决权的司法审查:以米蓝公司案为中心”,载《经贸法律评论》2020年第4期。
2020年,“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的新发展及其挑战”,载《证券法苑》2020年第1期第28卷。
2020年,“欺诈市场理论在公司债券虚假陈述纠纷中的适用”,载《财经法学》2020年第3期。
2019年,“论我国母公司股东跨越行使知情权规则的构建”,载《法治现代化研究》2019年第5期。
2019年,“论客户期货交易保证金的信托财产属性”,载《法学》2019年第2期。
2017年,“论证券虚假陈述投资者损失计算的事前观点”,载《清华法学》2017年第3期。
2017年,“我国证券市场诱空型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研究”,载《证券法律评论》(2017年卷),并获得2017年证券法研究会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2016年,“我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交易上因果关系的新问题”,载《中外法学》2016年第6期。
2014年,“上海自贸区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的法律思考:以证券投资为中心 ”,第十一届长三角法学论坛论文集。
2012年 “成败未可知:美国上市公司股东的薪酬建议权初探”,载《环球法律评论》2012年第6期。
2012年 “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追回制度之研究:美国经验与中国借鉴”,载《商事法论集》2012年第22卷。
2010年 “科斯定理与商事外观主义”,载《商事法论集》2009年第2卷。
2010年 “民法典的编纂方法与抽象——以《德国民法典》为中心”,载《民商法论丛》(第47卷)。
2010年 “股东会决议瑕疵制度在中国大陆的法律适用” (与施天涛教授合著),载台湾地区《月旦民商法杂志》第29期。
二、个人专著
樊健:《我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法律出版社2021年版。
三、参编著作
1、施天涛、周伦军主编:《美国证券欺诈经典案例:内幕交易与虚假陈述》,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2、邢会强:《证券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四、获奖情况
第十一届长三角法学论坛论文三等奖。
2017年证券法研究会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