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财“财经法律论坛”第8讲:民事再审事由得失谈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3-18浏览次数:629

2010317日晚上1830,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法学评论》常务副主编、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赵刚教授莅临上海财经大学“财经法律论坛”第八讲,给beplay全站 的师生带来了一场主题为“民事再审事由得失谈”的学术讲座。讲座由beplay全站 院长郑少华教授主持,法学院师生聆听了讲座。

首先,由法学院院长郑少华教授对赵刚教授的到来致欢迎辞,并介绍了赵刚教授在民事诉讼领域的学术成就。其后,赵刚教授开始进行精彩的学术讲座,赵刚教授以20071028号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为背景,对此次民诉法修改《决定》的主要内容: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进行了精辟的阐述,并对民事再审事由做了主要的讲解。赵刚教授重点分析了新的民事再审事由的4种类型:诉讼证据类的再审事由,法律适应类的再审事由,诉讼程序类的再审事由,其他再审事由。通过对以上民事再审事由的分析和结合几年多来的司法实践,比较修改前的再审事由,赵刚教授认为实际司法实践呈现出两种趋势:(1)是已决案件再审申请率高,(2)是再审案件被维持原判决率高。”最后赵刚教授指出民事再审事由的设置不亦过高也不能过低,要具有可操作性,要结合当前我国的具体国情,努力实现个案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三个统一。”

最后,赵刚教授风趣、幽默、耐心的回答了在座同学提出的一些问题,获得在座同学热烈掌声。郑少华院长做了总结,高度评价了赵刚教授的精彩讲座,并提议在座师生全体起立再次用热烈的掌声感谢赵刚教授的精彩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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