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具体内容如下:一、法律监督原理。这一节主要从广义、狭义及中国的实际三个层面分析了法律监督的定义、以检察建议手段、检察院批捕权、自行侦查权等为切入点深入分析了法律监督的特征、法律监督权与检察权交叉、不等同的关系;二、检察权的性质与内容。这一节主要探讨了检察权的行政、司法双重属性及其法律监督权、司法解释权、批捕权、自侦权、审判监督权的合理性问题;三、检察机关的宪法属性。这一节对检察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检察机关与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安部门的关系、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的关系、检察机关与舆论监督关系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最后,简要谈到了检察学的性质及其理论体系。
龚检察长对上述内容结合实践的深入分析,让同学们对检察机关的属性、职能以及当前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的发挥有了更加具体、全面的认识。同学们都认为实践课程是法律素质培养的重要方面,对龚检察长的讲座报以热烈的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