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度第二学期“判解研究工作坊”第二期顺利举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3-29浏览次数:134

2023年3月28日中午,beplay全站 和上海财经大学案例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2022-2023年度第二学期“判解研究工作坊”第二期在法学院220会议室召开。beplay全站 沈小军副教授以《论网约车保险拒赔的限制--兼评最高人民法院两则公报案例》为题,与法学院师生进行了交流。此次工作坊由法学院黄泽敏副教授主持,同济大学助理教授刘颖老师、beplay全站 刘洋副教授参与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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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沈小军副教授以两个最高院公报案例引入本次讲座主题。两个同案不同判的案例揭示了当下网约车保险赔付所面临的困境,即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受害人的保护力度不足以及被保险人责任免除功能的不完善。接着,沈小军副教授详细地区分了营运车、网约车与私家车、顺风车法律概念的差异以及所需的投保险种的不同,明确了行政法意义上的登记及取得相关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重要性。

其次,沈小军副教授介绍了私家车从事网约车业务与危险程度增加的认定标准,利用情势变更的原理对比了《保险法》第52条与《民法典》第533条及合同维持原则,说明了危险程度增加制度的规范目的。接下来,沈老师阐释了危险程度增加的判断标准,着重关注增加的危险是否已经超出了保险人的承保范围,是否会选择适用更高的保险费率,以及投保时告知义务询问表的推定作用。再次,沈小军副教授介绍了危险程度增加免除保险责任的规范功能及其要件,强调了保险人对危险增加通知义务条款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最后,沈小军副教授提出了从全有全无规则到比例原则的理念转变,认为在判定赔付责任时需注重不真正义务的违反与因果关系,按照具体的过错程度给予赔付。此外,沈老师还提出了UBI保险在网约车上的应用,尤其是引入第三方软件的评级和辅助,如风险因子的计算、驾驶行为评分等判断危险性的上升,更好地确定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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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谈环节,同济大学助理教授刘颖老师从文章内容和架构等方面作了点评,并且进一步补充了驾驶人将自用车辆出租给第三人驾驶的情形下驾驶危险增加的可能性。刘老师提到,在我国台湾地区,会根据危险是否是由投保人的行为所导致而分为主观危险的增加与客观危险的增加,以此反观两个同案不同判的案件,其中仍值得进一步研究不同之处。

beplay全站 刘洋副教授首先肯定了沈老师的研究方法,强调了研究公报案例的重要性。其次,刘老师提及英美法系中,情势变更仍然是衡平规范原则的使用,在大陆法系已经初具雏形,演变出了具体的结构和要件,并在保险法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空间。最后,刘老师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可以使用保险公司义务查询的方式替代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更好地确定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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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本次工作坊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供稿 | 朱天宜

供图 | 俞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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