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1日中午,beplay全站 和上海财经大学案例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2022-2023年度第二学期“判解研究工作坊”第三期在法学院116会议室召开。beplay全站 李睿副教授以《丁某环、朱某洗钱,鹿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案》为题,与法学院师生进行了交流。此次工作坊由法学院副院长郝振江教授主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吴菊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庭李杰文法官参与会谈。
本次判解工作坊,李睿副教授从案情的介绍、典型案例的意义、罪名的解析三个方面分别进行阐述。
首先,李睿副教授详细地介绍了“丁某环、朱某洗钱、鹿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案”的案情。这个经典案例涉及两部分犯罪:一是洗钱犯罪所独有的上游犯罪,二是前述上游犯罪主要涉及的非法集资罪。
接着,李睿副教授表示,最高检将该案件列为指导案例的意义和价值重大。一方面,该案件涉及大量的电子数据证据,其资金和交易也非常复杂,检察机关在侦查洗钱线索时运用了大量检查技术,通过技术手段辅助案件审查,最终有效地查证到相关定案证据。另一方面,该案件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隐匿非法集资犯罪中的犯罪所得,是一种非常有代表性的转移隐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手段。此外,在查证过程中,通过交易价格、交易后的实际控制人等证据,判断审查交易人员之间的关系,从而判断相关交易是否真实,也十分有意义。
再次,李睿副教授从五个方面对相关罪名进行了深入解读。首先,目前刑法赃物犯罪包括两个罪名,一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二是洗钱罪。李睿副教授介绍了在这两个罪名并存的情况下,如何理解它所保护的法益的问题。第二,应当注意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和犯罪对象、犯罪组成之物之间的概念进行准确的区分。第三,由于洗钱犯罪会涉及经济金融活动的资金流转,因此在改善保护营销环境、保护企业家的大背景下,准确理解和界定、解释犯罪所得,对保护交易安全和公民对交易安全的合理心理预期至关重要。第四个问题是自洗钱和他洗钱犯罪主观认识方面的差异问题。最后是关于洗钱入罪后涉及的共同犯罪认定问题。
与谈环节,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三检察部吴菊萍副主任首先对判解研究工作坊的学习方式表示认可。接着,吴主任说明了案例的选取价值以及目前司法实践中关于洗钱罪的困惑和争议,并从近年来洗钱引发广大关注的原因以及洗钱罪的量刑问题两个方面作出分析。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庭李杰文法官首先肯定了李睿副教授和吴菊萍副主任对案例的解读。李法官表示,我国目前对洗钱犯罪持严厉打击态度,尤其表现在刑法层面,扩大了洗钱犯罪的处罚范围,包括对行为方式以及主观方面的认定等各方面。随后李法官发表了如何公平制定规则以权衡各方面利益问题的观点。
至此,本次工作坊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供图人 | 韩小旭
供稿人 | 陈溢男
审阅人 | 黄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