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 年度第二学期“判解研究工作坊”第四期顺利举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4-19浏览次数:84

2023年4月18日中午,beplay全站 和上海财经大学案例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2022-2023年度第二学期“判解研究工作坊”第四期在法学院220会议室召开。beplay全站 胡苑教授以《基层环境行政中的柔性帮扶执法现象研究》为题,与法学院师生进行了交流。此次工作坊由法学院黄泽敏副教授主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高琪副教授进行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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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胡老师对本次判解的题目《基层环境行政中的柔性帮扶执法现象研究》进行了解释,并说明环境法是一个不依赖于司法为纠纷提供解决方案的较为特殊的部门法。胡老师解释道,之所以选择基层环境行政,是因为能够真正和企业打交道,并可以将环境法落到实处的,就是基层的行政部门。胡老师还进一步阐述了柔性帮扶执法的定义,并提到近年来,以帮扶为理念的环境执法运作模式在我国地方环境治理实践中大量出现的情况。

其次,胡老师对传统环境执法与柔性帮扶环境执法进行了比较。传统环境执法长期呈现出强制与威慑的特征,其主要监管形态为“命令-控制型”规制,这种执法方式会导致对抗性、群体性事件的频繁出现。而柔性帮扶环境执法体现了行政人文主义和民主精神的行政方式,可减少相对人对政府管理的抵触情绪,产生更大的社会综合治理效益。胡老师指出,在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多种正当利益交错掺杂的局面会加大社会对行政柔性的需要,并自然孕育从“压力型行政模式”向“回应型行政模式”转变的社会土壤。

再次,胡老师对柔性帮扶环境执法的逻辑与内涵进行了阐述,提出行政执法与帮扶服务的结合集中于生态环境领域,而不是所有的泛行政领域和各类其他执法领域。这些现象提示我们,柔性帮扶和地方环境执法产生了特殊的深度嵌合。胡老师还进一步说明了基层环境行政中帮扶措施在实践中可分为正面授益型帮扶执法和负面克制型帮扶执法。

最后,胡老师以我国华北地区A镇为例,提出环境执法的微观运作形态内含社区化的执法逻辑,不仅是一种“刚性缓冲”的柔性执法,还是一种压力机制驱动的积极行政。胡老师指出,A镇环境执法的宏观运作逻辑是常态化的压力传导、资源匹配与联动以及精准帮扶和弹性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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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谈环节,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高琪副教授首先肯定了实证调研的方法在环境法中的应用。高老师认为法教义学、法社会学以及法经济学不应是冲突的,只是在解释方法上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应当多从不同视角出发分析问题。此外,高老师指出由于环境法存在交叉学科的问题,在环境立法过程中可能会产生法律和科学技术之间的冲突。最后,高老师对胡老师提出的柔性执法的内容进行了补充,认为从经济学的视角看,执法不应过分追求完美,而应当在执法过程中强调灵活变通,以及注重执法的稳定性。

至此,本次工作坊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供稿人 | 柳锦涛

供图人 | 盛 楠

审阅人 | 黄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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