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回顾 | 吉林大学李拥军教授讲座“家事审判的中国模式”顺利举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4-19浏览次数:86

2023年4月15日上午,“上海财经大学民事诉讼法讲座”第7讲在法学院116会议室顺利举行。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拥军教授以“家事审判的中国模式”为题,与法学院师生进行交流。讲座由beplay全站 郝振江教授主持,上海大学法学院王涛老师、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张先贵老师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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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振江教授代表beplay全站 对李拥军教授的到来表示欢迎,接着简要介绍了李拥军教授在婚姻家庭法、法理学、司法学和法律文化学领域的研究方向。

李拥军教授以其发表的《作为治理技术的司法:家事审判的中国模式》(载《法学评论》2019年第6期)论文为内容基础,以官方媒体发布的新闻报道、审判纪实、专访、家事审判改革白皮书、官方文件、判决书为材料,对中国目前的家事司法的动因、性质、立场、基调、特点作总体性的描述、概括并对此评析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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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分别从以下三方面开展介绍:

首先,李老师指明我国为什么要启动家事审判改革,并认为当下的家事审判改革呈现出“政治动力学”的面相。“家”对于中国社会都具有特殊的意义,但当下中国正遭遇着严重的家庭危机——孝道缺失、离婚率攀升,造成了大量社会问题,进而导致了我国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纠纷等家事案件持续上升,社会的稳定遭到严重威胁,传统“家事”已经上升为重要“国事”。因此,我国在司法方面做出家事审判改革来进行应对,无论从顶层设计还是从基层实践创生了一套别开生面的技术:完善家事审判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等充分融入司法过程之中。

其次,李老师对我国家事审判模式进行描述:第一,致力实行情感修复和心灵征服技术的司法,与外观主义的刑事司法、功利主义的民事司法不同,新型的家事审判规划与践行的是一条“思想化”的路线。在场景营造、情绪舒缓、心理疏导、亲情感化四步来“攻心”,致力于打造沟通、协商、理解与和谐的氛围。第二,致力实现福柯意义上“自我技术”的司法,旨在作用于当事人内心,帮助其“自我转变”,以求彻底修复断裂的关系。建立由司法、妇联、民政、文教、街道等部门合作的“联合化解工作机制”,将司法纳入到社会治理的范畴。第三,采用作为“仿古”技术的司法。当下的家事审判改革中所践行的“思想化”的路线以及呈现出来的“服务型”“社会联动型”的模式,是一种回归革命传统的产物,也是一种“仿古”模式。

最后,李老师对当下中国家事司法改革路径作出评析与反思。根据韦伯对法律理想形态的划分,我国如今的家事审判改革是一场逆现代法律发展方向的降理性化的运动。家是一个讲身份、情感、伦理的地方,法律并不是唯一的评判依据,所以纯粹以情感的、理性主义的技术路线并不能满足家事司法的内在要求。当下家事审判改革中所践行的致力于情感主义、服务于“自我技术”、具有“仿古”成分的司法路线不妨是一条务实主义的路线。如果这些措施能够真正地得到落实,较之形式主义的司法会收到更好的效果。但是要达到好的效果必须做到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必须要突破目前司法中普遍存在的“案多人少”的瓶颈,即适当增加家事司法的办案力量;其二,法官的业务素质必须跟进;其三,法官的职业伦理必须提升。

在讨论中,王涛老师对李老师运用的方法论、“家”的理念表示赞同。张先贵老师认为研究问题要从法原理出发,就家事审判而言,从“家”的概念入手,对《宪法》以及部门法的解释进行融贯性的支撑,并且要创造出我们独有的法律工具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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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郝老师对李老师的精彩讲演、各位老师的参与讨论以及同学们对讲座的积极参加表示了感谢。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下帷幕。


供稿人 | 常添

供图人 | 翁许杰、张梓涵

审阅人 | 郝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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